【省住建廳】解讀《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2017年7月20日,省政府第10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省政府辦公廳于7月26日以魯政辦發〔2017〕59號文件印發?,F將《通知》解讀如下:
一、《通知》印發的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房地產市場調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兩會”、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和十五次會議都對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作出部署。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有關決策部署,結合山東實際,在全省經濟工作會議上和省“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對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國家和省關于房地產工作的部署要求主要是:一是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作為今年經濟工作的重點之一,加快研究建立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既抑制房地產泡沫,又防止出現大起大落。二是堅持分類調控,因城因地施策,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三是實施差別化的信貸稅收政策,支持合理自住購房,嚴格限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四是加強市場監管,把二手房和一手房納入統一的市場監測、監管和調控范圍,規范開發、銷售、中介等行為。五是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六是地方政府承擔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主體責任。
近期,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號),對加強和改進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改善住房供求關系、穩定市場預期等工作,作了具體的部署安排。
《通知》的印發,是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房地產工作決策部署的具體落實,對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通知》共5部分14條,分別就認真落實工作責任、科學調控市場供應、合理引導住房需求、整頓規范市場秩序、加強監督指導和輿論引導,提出了具體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關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一是強化市縣政府主體責任。房地產市場地域性很強,必須因城因地施策。為避免個別地方政府對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認識不到位、落實上級要求不徹底,《通知》強調,市、縣(市、區)政府是房地產市場調控的責任主體,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本地房地產市場產生異常波動,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當地政府進行問責。二是健全房地產工作有關制度。為穩定房地產市場,國家和省已經建立了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管、稅務、工商、物價等部門聯動的調控機制,建立了市場監測分析、警示督導制度、約談問責制度?!锻ㄖ访鞔_,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健全相關工作制度,以制度促進部門聯動、及時應對市場變化,進一步壓實責任,確保完成調控目標。
(二)關于科學調控市場供應。結合我省實際,落實建房〔2017〕80號文件有關土地供應管理、用地出讓方式、住宅供應節奏、加大住房保障等要求,突出五個方面:一是建立住宅用地供應與商品住房庫存狀況掛鉤機制,根據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實現房地產市場供需動態均衡。二是全面實行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制度,將建設周期、設施配套、先進技術應用、保障房配建等作為住宅用地出讓條件,從開發源頭上保證建設進度、改善居住環境、提升住宅品質、維護群眾權益。三是靈活確定住宅用地競價方式,改變單純“價高者得”的傳統模式,探索采取“限地價、競房價”“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配建”“競自持面積”等方式,嚴防高價地拉高周邊房價、擾亂市場預期。四是把握商品住房供應節奏,與科學實施住宅用地供應相結合,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供地后、上市前的時間段加強管控,防范供需失衡。定期發布相關信息,穩定市場預期。五是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根據當地實際,合理確定棚戶區改造安置方式,省里不再考核貨幣化安置比例,促進商品住房供需平衡。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并舉,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適度擴大保障范圍,解決城鎮低收入群體和新市民的基本居住問題。
(三)關于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嚴格遵循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通過落實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嚴控熱點城市投資投機性購房、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等調控手段,支持群眾合理自住性需求,限制投資投機性需求。一是通過嚴格購房資格審核,將房屋交易主管部門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和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作為購房貸款的審核依據,將房屋交易主管部門網簽備案的抵押合同作為購房貸款放款憑證之一,確保已確定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能夠落到實處,起到應有調控作用。二是針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個別地區,采取相應措施,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引導形成合理市場預期,滿足群眾合理住房需求。三是通過健全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完善租房人公共服務權益和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改變當前僅有房屋產權人才能享有權利的局面,引導形成租賃居住的觀念,鼓勵新市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需求,并推動實現“租房者幸福居住”。
(四)關于整頓規范市場秩序。一是通過加強新建商品房銷售監管、實施價格管控和預售資金監管,防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坐地漲價,防止挪用預售資金、導致樓盤爛尾。二是通過落實二手房交易合同網簽制度、實施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保障房屋交易安全,防止二手房市場失控。三是通過打擊不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其實施工商、物價、房管、稅務、金融等多部門聯合的懲戒措施,凈化房地產市場環境、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保障購房群眾權益。
(五)關于加強監督指導和輿論引導。明確省有關部門對全省相關工作、設區市政府對所轄縣(市、區)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監督指導責任。加強正面宣傳,防范不實報道,引導市場合理預期、群眾理性消費,避免市場出現較大波動。
信息來源:省住建廳